作者:小编 日期:2025-06-17 12:19:05 点击数: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安实际工作需求的提升以及警务工作在多样化和多维化方向上的变革,我国如今已经组建了两支实力强劲的“空中警察”队伍。这两支队伍在职责分工、警械装备和管理体制上存在明显差异。其一是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的“空警总队”,作为重要的空中警务力量,实行垂直管理,日常工作较为隐秘;另一支则是由各省、自治区公安厅或直辖市公安局领导的警用航空队伍,主要装备为直升机。接下来,小圣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这两支队伍的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看“空警总队”。空警总队归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而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则被纳入公安部序列,作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内设机构,接受公安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双重领导,但以公安部领导为主。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民航空中警察队伍于2004年正式成立,被誉为民航的“空中卫士”,成立初期规模约为2000人。为组建这支忠诚且精锐的队伍,采取了双重选拔机制:一方面,从航空安全员中一次性录用1200人;另一方面,从全国各地公安民警中选调了800名精英。
空警总队本级机关设有财务处、综合处、勤务处和训练处等多个职能部门,下辖15个空中警察支队(编号为一至十五支队),这些支队分别派驻在国内各大国有航空公司执行任务,如东方航空、厦门航空、南方航空、山东航空等。空中警察的核心职责包括防范和制止劫机、炸机以及各种非法干扰民航飞行安全的行为,保护机上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执行客机设施的安全检查,并为乘客提供紧急救助等。每个空警支队下设多个大队和中队,确保任务的高效执行。
在管理模式上,空警总队对整个空中警察队伍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并指导各派驻单位开展属地保障。具体而言,各支队及直属大队的领导班子由总队考核任免,但在任免前必须征得所派驻航空公司的同意。至于非直属大队和中队一级的领导,则由支队和直属大队直接考核任免,同样需事先征得派驻航空公司的意见。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空中警察的工作环境特殊,他们在机上执行任务时并不穿警服,而是着便装或民航制服,这也是许多乘客无法察觉机上有警察存在的重要原因。
接下来介绍另一支“空中警察”队伍。我国警用航空事业起步较早,始于1993年;到2009年,已有9个省、市陆续成立了14个警用航空队,另外还有十多个省市区正在积极筹备组建相关队伍。经过多年发展,公安系统的警用航空队伍规模日益壮大,装备方面直升机型号更加多样且性能更强,同时还引进了无人机等新型装备。警用航空力量在执行空中巡逻、跟踪追捕、交通疏导、抢险救灾等多项任务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较为知名的警务航空队包括武汉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上海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深圳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宁波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沈阳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北京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大连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广州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昆明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新疆公安警用直升机飞行队、浙江省公安厅警务航空队、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等多支队伍。其中,成立于1995年的武汉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是全国首支正式组建的警务航空队。实际上,早在1993年底,全国第一架警用直升机便已装备武汉市公安局,为后来队伍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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